轉讓毒品案取得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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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先生因為遭警察跟友人誤導,而曾於警局供稱自己曾提供含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的香菸給他人,更因此未有第一時間尋求專業法律人員協助。後檢察官就因A先生的說詞,認定A先生有轉讓毒品行為,並將A先生起訴。經過律師審理中努力替A先生辯護,終於讓法官知道A先生是遭人誤導才會這樣說,最終終於替A先生取得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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