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大哉問

Date

甚麼是支付命令?

(一)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二)太文言了看不懂沒關係,白話說法就是:「如果你要跟對方請求的內容,是給你金錢(新台幣不解釋)、金錢的代替物(如白米、農作物等,如下說明)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例如本票、支票、股票等)的時候,就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三)因為現今社會金錢已廣泛通用,事實上已無過去以諸如白米、農作物等「金錢的代替物」使用情形,且若為票據,本票可聲請本票裁定,支票可直接兌現,因此原則上現在聲請支付命令的內容,都是以「請求債務人給付一定金錢」模式,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會看到命債務人給付股票或其他內容的支付命令。

要如何聲請支付命令?要準備什麼東西呢?

(一)按民事訴訟法第511條規定,聲請支付命令時須說明雙方當事人、請求標的及其數量、請求之原因事實(有對待給付時,應已履行)、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並向具有專屬管轄權的法院聲請。

(二)值得注意的是,104年修法後,法規明定「債權人之請求,應釋明之」,因此過去完全沒檢附任何證據,只憑口頭陳述即取得支付命令的情形已不在存在。

(三)目前如果要聲請支付命令,一定得提出有關證據給法院,否則法院就會直接駁回聲請,另因法規規定為「釋明」而非「證明」,因此提出的證據只要讓法院「大致可信」就可以。

取得支付命令之後的流程到底是什麼呢?

(一)取得支付命令後,債務人有權利在20日內「不附理由」提出異議,如果債務人沒有提出異議,時間到以後法院就會核發確定證明書,此時我們就取得了持該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來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的「執行力」(107年修法後僅有執行力而已無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因此債務人可以另外提告讓法院裁判是否確實有支付命令記載的債權存在)。

(二)如果債務人有在時間內提出異議(不需理由且不拘形式,事實上只要有明確表示不同意支付命令的意思即可),此時法院就不會核發確定證明書,而是會以支付命令聲請狀當作民事起訴狀或民事調解聲請狀,而通知我們補繳裁判費及補充說明,並進入實質審理或排定調解期日進行調解。

實例說明:

(一)小明因手上現金不夠但又想要買車,因此向小華借了8萬元,並表示1個月後就可以還給小華,小華因為跟小明是多年朋友,因此同意無條件借款。沒想到1個月後,小華多次透過電話、LINE訊息、手機訊息、臉書訊息等請求小明依約還款,但小明卻均表示雖然確實有該筆借款,但因其認為自己手上現金依然不夠,身上想要保留現金,因此不願還款。

(二)在上述情況,很明顯小明與小華間就該8萬元成立了消費借貸關係且早已到期,小華當然可以請求小明返還,但因為小華借錢時沒有明確跟小明簽定契約(如借據),或請求小明提供擔保(如簽本票),若為了8萬元直接訴訟,更覺得似乎不符成本,在這時候小華就可以針對8萬元借款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三)因為支付命令只需要「釋明」,小華手上雖然沒有借據、擔保品等可以明確證明與小明間有借貸關係的事實,但小華依然可以提出與小明間相關對話紀錄向法院「釋明」,以取得支付命令。

(四)如小明未有在20日內提出異議,小華就可以持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對小明財產聲請強制執行,如小明有提出異議,對於小明與小華間借款糾紛,則會由法院介入審理或進行調解。

如想取得進一步資訊,歡迎聯絡我們並與律師約時間當面諮詢,讓律師可以在完整了解你的案件狀況下,提供給你適合的法律意見,以保障自己權益喔!

鐿醴法律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57號5樓之12

電話:02-2382-0686

傳真:02-2382-0687

註記:

因法律、法院見解均可能因時空背景不同而變化,故本文是依據目前法規及實務見解撰寫,另因個案事實不同,相關意見謹供參考,如有法律問題,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直接與律師當面諮詢最為妥適。

更多大小事